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0吨/年食品氨基酸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0/年食品氨基酸类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厂区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保障市场供应,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厂区原规划建筑物内组织实施,拟扩建食品氨基酸项目,购置双效降膜浓缩器、陶瓷膜设备、结晶罐、乳化罐、离心机、低温粉碎系统、真空泵、冷却塔等设备。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形成年产丙氨酸100吨、L-丝氨酸50吨、DHA 650吨、PS磷脂酰丝氨酸100吨的生产规模。现有医药类产品保持原审批规模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保护目标详见表1-1

表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序号

名称

坐标(μTM坐标)/m

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目标及规模(~人)

环境功能区

X

Y

环境空气

新开河村

781543.14

3435863.34

SE

510

2008

二类区

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

781951.70

3435840.56

SE

870

在校师生2780

官斗社区

782045.03

3435184.63

SE

1035

969

虹桥镇古龙村

783027.42

3434722.64

SE

1970

2250

一类区

八字桥社区

782096.32

3434108.79

SE

1870

1349

二类区

祥符斗村

782841.76

3433531.83

SE

2675

1734

上莘桥社区

780800.82

3434893.56

S

890

1433

长兴县第一小学

780622.60

3434027.73

S

1635

在校师生2000

杨庄社区

780182.33

3435496.01

SW

640

1060

10 

杨湾社区

780205.23

3434551.28

SW

1360

1180

11 

陈塘社区

779170.71

3434778.79

SW

1490

1018

12 

钮店湾社区

779170.57

3433692.97

SW

2665

1772

13 

陆汇头社区

779479.93

3433355.85

SW

2540

1305

14 

晨光社区

779777.00

3435837.72

W

1000

5000

15 

白溪社区

778571.39

3436084.57

W

2030

2562

16 

长兴县第八小学

778612.78

3436363.07

NW

2220

8个教学班

17 

长兴县雉城中学

780171.54

3436622.03

NW

769

36个教学班

18 

陆家斗社区

780149.55

3436833.37

NW

902

1305

19 

新溪社区

778464.03

3436815.15

NW

2150

3000

20 

长兴华盛达实验学校

778475.98

3437901.27

NW

2880

小学部48个班,初中部36个班,高中部12个班

21 

南庄社区

779197.62

3437980.98

NW

2250

2495

22 

留下社区

778422.41

3438340.38

NW

3265

1743

23 

钱家斗村(沈家渎)

781018.27

3438444.64

N

2275

3545

24 

钱家斗村(范家桥)

781823.03

3437248.02

NE

960

25 

钱家斗村(刘家斗)

782195.69

3437729.42

NE

1960

26 

南张家浜村

783238.49

3437339.33

NE

2545

2330

27 

王浜头社区

783172.14

3438498.42

NE

3180

1612

28 

雉城街道所前社区

778426.63

3434041.32

SW

2970

900

29 

雉城街道明珠路社区

778496.02

3433507.38

SW

3195

2000

表1-2 评价范围内水、土壤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方位

与本项目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地表水环境

三河湾

E

紧邻

项目附近段河面宽约30-8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长兴港

SE

820

项目附近段河面宽约100-110m

高阳桥漾

N

410

项目附近段河面宽约40-200m

园区河道

W

300

项目附近段河面宽约10-20m

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土壤环境

厂区及边界外延1km建设用地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三河湾公园

E

25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要求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新开河村

SE

510

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

SE

870

上莘桥社区

S

890

杨庄社区

SW

640

长兴县雉城中学

NW

769

陆家斗社

NW

902

钱家斗村(范家桥)

NE

960

农田

SE

110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生态环境

厂区范围内

减缓对评价范围内各类资源的环境影响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根据产污环节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结晶及离心废气、干燥废气、粉碎粉尘、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不用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根据工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产品生产工艺废水、设备设施清洗废水、膜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放废水、废气处理水喷淋定期排放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由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不新增,企业废水排放不会增加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经叠加背景值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处置措施和综合利用措施,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危化品泄漏引起的风险。企业要从储存、使用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在新增的生产车间均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等措施,其余依托现有,在落实好厂区相关措施下,不会对厂区内及其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1-3 营运期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汇总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治理

发酵废气

发酵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与现有医药类产品的发酵废气、PS烘干废气通过现有一级深度碱洗塔+二级氧化塔+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DHA结晶、离心废气

DHA结晶、离心废气管道密闭收集后与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储罐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

烘干废气

烘干均采用微波真空干燥设备,PS烘干废气接入发酵废气处理设施,尾气通过DA003排放;DHA、丙氨酸、丝氨酸烘干废气接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尾气通过DA004排放。

粉碎粉尘

丙氨酸、丝氨酸、DHA的粉碎是依托原精烘包车间,磷脂酰丝氨酸(PS)设有单独的粉碎车间,采用液氮粉碎机。精烘包车间及PS粉碎车间均为洁净车间内的封闭粉碎、过筛间内进行干燥、粉碎、过筛会产生粉尘,精烘包车间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磷脂酰丝氨酸(PS)粉碎车间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新建布袋除尘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

综合废水

综合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实施后全厂外排废水量保持不变

噪声防护

生产噪声

车间隔声、隔声罩;设备维护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体废物处置

固废收集

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同时应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

一般固废处置符合相关环保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固废暂存

均依托现有,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固废处置

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项目新增车间为一般防渗区

符合环保规范要求

其他要求

1、更新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相关环保规章制度。

2、建立相关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台账,并按要求填写。

3、按要求配置监测人员、仪器,制定监测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符合环保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0/年食品氨基酸类项目位于企业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湖州市长兴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相关要求。因此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2、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范围、对象:(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

2、注意事项: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企业网站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028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3362221087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98E幢南301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71-85228466

3环保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电话:123690572-6053273

 

 

 

 

 

 

 

  公示发布单位:长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28